平台资金回款风险和规范方案浅析笔记

“跨境电商合规”主要是指境外税务、境内资金回流以及境外和境内税务联动的合规,合规的“规”主要指法律、法规,境外的税务问题主要是物流、VAT、知识产权等。

1、会跨境电商基本税务逻辑

跨境电商合规的模型

跨境电商本质是商品流通企业,从运营层面看主要是货物从境内出境外,资金从境外回境内。 因此观察货物流,资金流进出的规律,是跨境电商合规运营的起点和终点。

中国税法框架

1. 中国境内共18个税种,其中最重要两个税分别是增值税和所得税,2015年营改增之后取消了营业税,所有服务企业都需要缴纳增值税。

2. 所得税分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 增值税占比40%  企业所得税占比23%,个人所得税占比6.5%。

跨境电商合规的不同层次

1公司上市IPO合规要求是查最严格的 ,需要连续三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行为,律师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倒查三年,由政府监管部门(公章、税务局、环保部门、社保局、用地部门、外汇部门质检部门等)出具无违规证明。

2.重大资产重组(植入的体量不够借壳标准,部分头部大卖有棵树,通拓,价之链)

3.主要是中小卖家满足政府补贴要求的合规 (主体明晰,财务指标达标,依法纳税)

4. 中小卖家在资金及税务层面的合规。(资金安全,税务安全,埋头发财)

2、用个人银行账户直接收取平台店铺回款潜在风险

回款衍生出的问题

1、跨境电商资金回款的特点:境内公司在境外没有香港公司/美国公司/欧洲账号的,店铺资金通过第三方平台回流回到法人个人银行账户以及公司银行账户后都会衍生出两个问题

l 该笔收入是否需要交增值税,是否需要交所得税

l 该笔收入来源是否合法(外汇进入国内的途径)

3、用公司银行账户直接收取平台店铺回款的税务问题

为何用个人卡进行收款?

1. 无报关,买单出口,无法正常收汇。

2. 无发票,入对公账后会导致境内公司税负增加。

风险点:

特定的经济活动发生后,纳税义务就产生了。与资金流向没有任何关系。

税收征管法的追溯期

对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欠税导致的后果

  1. 补缴税款
  2. 补缴滞纳金(每天万分之五,年化18%)
  3. 罚款/罚金(0.5倍-1.5倍之间)
  4. 构成刑事责任(金额和偷税比例达到一定高度)
  5. 资本市场基本被一票否决
  6. 监管机构核查的技术,
  7. 银行和税局、公安局共享数据。金税三期进行大数据对比。
  8. 资金流,发票流,异常情况很容易用AI碰出来。异常出现后会要求补物流单证及合同等支撑性原始凭证。
  9. 被查以后,需要解释为什么有这么多流水→补缴、滞纳金、罚款。

解决方案

1. 将流水阳光化

2. 进行纳税筹划及纳税申报

3. 缴税后用税后利润进行分红。

  • 按正规出口退税的做法,不仅增值税为0,还可以退税。
  • 所得税(税率25%)经过纳税筹划,综合税负可以降到3%甚至2%,例如所得500万,只要交20-30万所得税。
  • 个体工商户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

4、非法换汇导致的后果

外汇变成人民币的风险(注:不要走地下钱庄)

走地下钱庄的利弊

1、利:钱庄的汇率比外汇牌价高,比如外汇牌价7.1,地下钱庄可能为7.2甚至7.3

2、弊:风险高,不了解钱庄资金来源和对手方的背景,比如赃钱、贩毒、贪污等非法所得; 

无法解释;可能被冻结(冻结不会提前通知,暂无解冻的先例)。

5、目前第三方电商平台的资金合理规范方案

境内公司在香港设立关联公司

亚马逊店铺资金通过第三方收款支付(P卡、连连、空中云汇、Pingpong等)回流到香港公司银行账户,香港,有票直接回流国内公司,无票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换汇回来。

无票;用P卡等支付工具提现到国内,使用较广风险较低(第三方支付公司如P卡、连连等有分发功能,可以将资金直接分发到国内供应商、物流商等,分发换汇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是千分之五和汇率)

外汇;有法规,行得通,在外汇这一块是合规的。

税务;提到个人卡之后,又回到前面提到的税务问题。

6、9610/9710/9810的政策背景及现状

9610政策解读

1、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做小包和铺货电子商务企业通过万国邮政联盟(Universal Postal Union–UPU)渠道(如中国邮政、香港邮政、香港小包等),将货物运输到销售国,物流费用相对低

2、2014年推出9610政策,对小包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零售进出口商品,简化报关。

3、9610(小货、铺货),解决了阳光化结汇问题。36号文,解决了所得税问题,用9610只免不退+小微企业政策,税负才1%,合规必须以业务为导向,不能以财务为导向。

4、9610在跨境电商目前使用不多,(原因,2014年提出所得税政策不够完善)2019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36号文,所得税由原来的查账征收改为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

5、目前阻碍9610的原因在物流的时效性和成本,9610指定海关提货,大部分物流公司对物流时效没法保证、成本相对较高。

9710和9810政策解读

1、2020年6月海关总署75号政策的公布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9810”政策,适用于境内做大货和发海外仓的电子商务企业。

2、9710和9810政策目前使用暂存在所得税政策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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