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新型出口模式9710、9810的最新使用情况-2021.12

一、引言

很多跨境老板都很关心9710、9810目前的落地情况,小编今天整理跨境电商9710、9810模式等政策及落地实操情况给各位进行分享:

跨境电商成为传统企业主热衷的业务模式,传统外贸出口方式下的“海关报关-检疫-清关-税务-收款”等系列流程,已不能满足跨境电商现下需求。为此,国家为了更好推动跨境电商发展,让行业不断走向便利化、阳光化、合规化,于2020年6月中国海关总署发布了2020年第75号公告《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9810”。并快速于7月1日正式施行。

二、9710、9810模式介绍

97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主要适合于国内跨境电商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亚马逊等)和境外客户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直接出口送到境外消费者手上。

98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国内企业先把货物出口到海外仓,然后再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和海外客户达成交易,再从海外仓送到境外消费者手上。

三、目前9710、9810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75号公告出来后,9710、9810在不同地方引发不小热度,在落地实操时也出现过不少问题。我们最近在华东做跨境电商财税合规内容分享会,跟当地的卖家交流,也还有不少卖家反馈遇到的各种问题。

问题1:各个地区的系统是不互通的,在哪个综试区报关出口就要在哪个综试区进行备案,比如有卖家经历过在宁波的海关系统做了9810的海外仓备案,但杭州萧山综试区不认,需要在不同地区重复做备案,比较麻烦。

问题2:一个海外仓不能被多家跨境电商企业同时使用,有客户在海关备案的时候,被工作人员告知,对应的地址已经有企业做过备案,他们不能使用。那这就是个很麻烦的问题,按照这个规定,海外仓是不够用的,一个海外仓一般都有很多家企业的货物,每个卖家都要找没有人备案使用过的海外仓地址是比较难的。

问题3:中国目前判定能退税的标准是:货物完成销售!但这个退税规定在9810模式下是有实施难度的。用9810模式的话,货物是放在海外仓的,销售时间是未知的,税务局要求把终端销售数据作为报关数据,这是不好操控的。该如何判定货物是否已经销售呢?目前平台系统都是无法对每一件货物进行准确追踪的,这方面也没有具体的实施细节标准。

问题4: 9810的出口退税手续比较繁琐,没有一般贸易方便,以前一张报关单就能够解决问题,现在税局要求提供销售数据及其货物流作为报关出口销售依据,报关单变成三单、四单,手续多了就比较麻烦。

四、总结

目前符合要求的物流商、报关行、海外仓、系统等硬性条件选择有限,用9710或者9810可能导致费用增加,甚至有可能高出货物原有价值(当然,也有部分地区因为有较好的地方补贴政策,会使卖家增加收入)。所以,目前使用9710、9810模式的企业并不是特别多,很多尝试使用的卖家后续也因为各种问题也放弃沿用下去。

不同地区海关对9810、9710政策的实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目前来说,有些地区9710政策是比较成熟的,报关退税都没问题,但每个地区的实施细则不一样,具体的还是要跟当地的海关、税务局、货代报关行去进行沟通了解。9810模式的退税环节,目前走通的不多。但9710、9810政策的进展比2014年就出台的9610、1210等模式的推进速度和范围都要快很多,相信后续实施细节定下来后,还是可以很快都用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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